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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2年11月进入这家公司的。 这家公司是外包公司,现在提出突然解除与客户的合同,现在公司想从广州调到北京,但我们不想去北京。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和公司联系,获得赔偿。 我想知道根据劳动法可以赔偿多少。 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7 21:0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7、
    48、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对于高收入人群,月工资水平超过当地工资水平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按十二年计算,最后所得赔偿数额为24个月的经济补偿。 但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下有若干种情形,劳动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不虽作出赔偿,所以对于是否能拿到赔偿金还要详细看看你的情况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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