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朋好友的盆友选购房,沒有买房合同。房屋没产权过户借款还未结清钱已打进另一方帐户20|万该怎么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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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
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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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应当写明借贷人与放贷人的名称、具体金额,其次需要写明借贷的时间期限包括还款的时间。同时双方应当约定好借贷的利息,以及还款的注意事项。另外也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
最后可以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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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出借人甲方和借款人乙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的基本信息。
2、借款金额三还款日期。
3、利息,双方可以不约定利息,如果约定利息,计算利息的年利率不能超过36%,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4、当发生借贷纠纷时的解决的方式和管辖的法院或者是仲裁委员会。
5、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合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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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