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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

2021-09-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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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存在债权转让协议需要签订的情况,但是有的协议签订以后会出现一个无效的情形,那么对于债权转让协议来说,哪些情况是属于无效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如果您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2、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因此,只要对债权转让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

  二、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此外,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三、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一是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委托合同;一般认为,下列三种情形属于不得转让的权利:

  1、基于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生的债权;

  2、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

  3、不作为债权;

  4、人身债权。

  二是依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然,前提是此种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及强行法规定。

  三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得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的相关内容,我们如果需要转让自己的债权,要搞清楚转让的对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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