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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中的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

2020-09-23 07:2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履行不安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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