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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2019-08-2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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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人立了好多遗嘱,前前后后很多份,变来变去,但只有一份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那么,它就具有最高效力。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公证遗嘱办理流程一般是怎样的?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

  1、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况有: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2、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

  (1)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2)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3)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4)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

  二、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三、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但不用自己带见证人去公证处,公证员就是见证人。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遗嘱到公证处去进行公正,是不需要带见证人的。公证员就是见证人。而公正人员至少需要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所以见证人至少需要2个。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公证遗嘱办理流程、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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