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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怎么算

2022-07-0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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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劳动者在试用期就离职了的,这种情况非常多,大部分都是劳动者自愿离开用人单位的,一般试用期只有一个月,所以离职程序比较简单,但是也会遇到黑心企业故意不结工资的,那么,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有工资。如果企业不给当事人结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告知单位。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结算日为离职日当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日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三)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怎么算

  二、试用期员工辞职有工资吗?

  有工资。只要你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根据《工资暂行支付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没过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没过试用期辞职有工资。

  不少人认为在试用期内,由于自己还没有转正,那么如果要离职的话,单位也是不会支付工资的。但其实在试用期内,就算工作时间尚短只有几天,用人单位也应该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工资。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怎么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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