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盈余公积的提取基数

2019-07-18 14: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下面我们就来讲讲盈余公积的提取基数,找法网小编欢迎大家阅读。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基数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元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50万元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80万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0+1000-100-50-80=870

  二、盈余公积的分类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三、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是小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是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提取,目的是确保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资本,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公积金是小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任意公积金是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之一,企业自主决定。

  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提取依据不同,二者都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以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公司制企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可以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且转增资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以上就是盈余公积的提取基数的介绍。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