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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2019-03-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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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仍不足弥补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加以弥补。盈余公积对于企业的发展很重要。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是什么呢?盈余公积提取上限是多少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一、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

  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二、盈余公积提取上限是多少

  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区别是什么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

  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政策的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计提;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公益金。用于购建集体福利设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公司法167条3款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的税后利润。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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