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第三方合同自7月17日至12月尚未开放,合同已于7月18日结束,如果期限未付,合同期满,我们还能通过合同法追踪第三方公司吗?

2020-09-18 19: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1、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的,住院可以享受报销。如果是刚买的不可以报销。医保需要连续缴纳3个月级以上才可以报销。
    2、普通疾病有住院,并且相关费用超过起付点数目以后的费用可以报销。
    3、如果另外购买有大病医疗保险的,其按照普通医疗报销以后的剩余部分就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等。
  •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以享受报销。刚买的是不可以,正常需要联系缴纳3个月级以上才可以;普通疾病,是必须有住院,并且相关费用超过起付点数目后的费用可以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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