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您好:由于我于2010年进入公司,公司要求我于2010年10月20日提交辞职报告。它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但我告诉我,我一交给公司就不需要来了。12月底,我收到了大约15000元的年终奖金。公司只给了我1300元左右的保险补贴。其他人说我不会离开。对不起,我难道没有权利要求年终奖金吗?年终奖金的支付不包括在合同中,我们也没有谈论公司的任何规定。本人已阅读《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年终奖金一般由公司按一年的人工成本结算。我们不能因为辞职而拒绝劳动,同样的工作我们也应该得到报酬。你能告诉我你能指出迷宫吗?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2022-12-18 15:21: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