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现阶段承认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
1、这符合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初衷。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根本意义,就是为了使构成群体的业主实施民事活动制度化,并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公共性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2、承认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技术上能够通过诉讼担当的理论予以合理化。虽然诉讼主体原则上以权利主体为限,以避免无谓的诉讼,但是现代诉讼法存在着诉讼实施权与实体利益分离的现象,而诉讼担当即为著例。
3、既然《
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独立的职责,就应当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否则
立法目的将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