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大型企业工作了一个多月,我不想做,试用期是三个月,我写了辞职报告,领导不放弃,说是等一个人走。我从现在辞职已经4天了,现在可以走了?如果公司不批准,我的社会保障怎么办。
-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了以上两点,就可以解除了。
呵呵,这个搞笑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当然应该给你一份的,单方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你们就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不用更不用理他了,都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在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发给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要是证明你丢失了,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想想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证明。
-
你好,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非试用期内提前一个月辞职
-
对于辞职不批,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到期后可以自动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