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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2-12-14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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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被害人的财产被他人占有,拒不退还的并且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追诉。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局不得立案,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

  一、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侵占罪属于亲告罪。公安局不得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后者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前者比后者刑罚轻。

  三、侵占房屋是否构成侵占罪

  找法网提醒您,侵占房屋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这里的“他人”,仅指公民个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单位,不包括国家、国有单位和法人。财产所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侵占罪中,行为人一般对上述权利都构成了不同程度的侵犯,但最重要的还是侵犯了他人对其财产的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人对其财物的最基本的权能,对这一基本权能的侵犯,往往会给财产所有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妨害人们之间经济交往的正常秩序。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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