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全文咨询

对于住宅区内的停车费,住宅区要求在处理之前支付物业费。

消费者维权
2020-01-18 18:0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 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你们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
    而且停车费要扣除物业服务成本用于小区不能带走的,如果物业要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要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
    你要知道这个费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要给你们业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进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补贴在你们的物业费里,还有些小区物业是在年底用这些钱给业主发红包的。

    收费的理由是:这个地方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场地,你的车占用了这个公共场地,而没有车的业主则没有享受到这个利益,所以需要付费。
    还有这只是占地费,不是寄存,车丢了不管物业的事。
    划线的目的很简单,现在城市车位供应紧张是普遍存在的,这样做可以缓解你小区的车位紧张问题。
  •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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