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咨询

我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7天通知我出席股东大会,但我记得《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必须提前20天通知全体股东按时出席股东大会。现在公司的实际做法明显不同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我认为公司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我的利益。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报告是否有效?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9-21 14:4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受托人能不能代表股东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东的委托书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2、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公司章程是否有效得看章程是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范和指导完成,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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