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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2022-07-01 11: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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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供大家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具体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三、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有义务遵守。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补充协议是从属于劳动关系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区别在于劳动期限是否到期,是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思表示等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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