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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2019-01-15 16: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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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对于一个事情有了约定,最好就是要签订合同来保障权益。尤其是抵押的时候,涉及到金钱的问题更应该谨慎。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地产抵押合同包含哪些条款?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如何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5、注意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定部门。仅仅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车辆、船舶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根据《担保法》第39条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有关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管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第18条规定:“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如何处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等等。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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