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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哪里

2023-02-2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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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需考虑管辖权的问题,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案件。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哪里,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一、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哪里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

  找法网提醒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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