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7种无效合同具体是指,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违法违规的,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格式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了7种无效合同具体是指: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无效合同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确认合同效力是价值判断的范畴,只要法律、行政法规认为合同是无效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而不应考虑合同无效经历的时间过程,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1.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