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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主体应该怎样操作

2020-06-17 16: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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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合同主体在实践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变更合同主体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所以一定要约定好相关事项。那么,变更合同主体应该怎样操作呢?在变更过程中无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变更合同主体应该怎样操作?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有以下三种形式,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第一种方式是劳动者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劳动者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劳动者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原企业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司龄也无需连续,但是第三方企业需要与劳动者重新约定福利待遇,以获取劳动者的同意。

  第二种方式是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为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负担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变更合同主体应该怎样操作

  第三种方式是三方协商转让,约定由第三方企业承继原企业在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但第三方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变更。这种方法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司龄继续计算,并且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如此,企业将无需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并不受到任何损害。

  一般来讲第三种方式是企业最常运用的方式,我们在此详细给大家讲解一下第三种三方协商转让方式。三方协商一致后,一般用签订三方协议方式来进行约定,甲乙丙三方分别为原用人单位、劳动者、新用人单位。那么此种情况新单位要继承劳动者在原单位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二、在变更过程中无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面我们用图表的方式来更清晰的给大家呈现在不同的情境下企业是否应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相信这样大家在操作中更容易理解。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主体应该怎样操作”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的。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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