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是指,授予专利权公告之后,个人或者单位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规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制度。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的等。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专利无效宣告需要费用。找法网提醒您,包括官费和代理费。
1.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实用新型1500;外观设计1500。
2.代理费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