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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

2022-05-17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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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我们会选择走诉讼程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同的诉讼程序,是有不同的诉讼标准的,因此也会产生不同的诉讼费用。那什么是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

  二、被告人告了原告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在民事诉讼中被诉人要反诉原告时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般由该庭办案人员与反诉人一并到立案庭立案并按诉讼费的相关规定缴纳反诉费。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三、诉讼费包括律师费吗

  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部分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向对方主张律师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显然,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同时,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者价额,是按照比例分段累计进行累计交纳的。而一个诉讼费用是涉及好几个方面的例如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整理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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