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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2021-07-20 19: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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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其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那么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样?比如刑事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1刑事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电子证据固有的脆弱性的特征使得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审查成为电子证据证明力审查中的重中之重。

2刑事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指电子证据的形式以及收集、提取、保全电子证据的程序和办法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3刑事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关联性是证据的本质属性,指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一定联系,并对证明该事实有实际意义的证据特性。

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二、刑事证据的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我国法律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

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4、口供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种类之一。

三、刑事证据的种类

1、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的相关内容,电子证据固有的脆弱性的特征使得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审查成为电子证据证明力审查中的重中之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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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电子证据怎么收集?请问电子证据要怎么收集?哪些证据是属于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一是严格依法进行各种电子证据的提取收集。二是深入细致地查找线索,全面客观调查取证。三是积极利用证人、犯罪嫌疑人配合协作取证。四是利用科学方法,做好证据固定保全。 “电子证据”可以分为: (1)字处理文件:通过文字处理系统形成的文件,由文字、标点、表格、各种符号或其他编码文本组成。不同类型的文字处理软件生成的文件不能兼容(如Word和WPS),使用不同代码规则形成的文件也不能直接读取。所有这些软件、系统、代码连同文本内容一起,构成了字处理文件的基本要素。 (2)图形处理文件:由计算机专门的软件系统辅助设计或辅助制造的图形数据,通过图形人们可以直观地了解非连续性数据间的关系,使得复杂的信息变得生动明晰。 (3)数据库文件:由若干原始数据记录所组成的文件。数据库系统的功能是输入和存储数据、查询记录以及按照指令输出结果,它具有很高的信息价值,但只有经过整理汇总之后,才具有实际的用途和价值。 (4)程序文件:计算机进行人机交流的工具,软件就是由若干个程序文件组成的。 (5)影、音、像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多媒体”文件,通常经过扫描识别、视频捕捉、音频录入等综合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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