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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手续有哪些

2021-03-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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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是如今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应该如何进行申诉,医者又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才能避免医患矛盾的爆发呢?那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手续有哪些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手续有哪些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手续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要及时了解事情原委,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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