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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方式和起诉期限

2020-07-2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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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行为违法是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这就需要了解起诉赔偿的方式、起诉期限等知识。那么,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方式和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经行政诉讼确认之后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行政赔偿争议,诉讼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基于特定事实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及赔偿义务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与通常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在诉讼标的上存在较大差异,在通常的行政诉讼中构成法定起诉条件的起诉期限制度一般不适用于这种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方式和起诉期限

  二、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求偿途径。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后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表明其没有选择向赔偿义务机关直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途径,而是选择人民法院解决其行政赔偿要求。此种求偿方式应视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无需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位于“一、受案范围”章的第四条规定了两种,即该条第一款规定的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该条第二款规定的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形式上看,第四条似体现了一种封闭的制度设置,两种方式又相互排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择一而从,即要么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换言之,若非依照第四条第一款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则只能依照第四条第二款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进而,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则仍是依照第四条第二款,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但是,按照上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的理解审视,此种认识并不确当。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亦应本着上述理解予以相应适用。此即意味着,并非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没有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则只能依照第四条第二款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位于“四、起诉与受理”章的第二十一条将“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规定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一个条件。从章节安排的先后逻辑顺序看,该条规定属对第四条第二款的后续落实。故不宜由后及前,由此断定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之后一概须依照第四条第二款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至少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起行政诉讼,后在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场合不应如此。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的方式和起诉期限”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行政行为违法经诉讼确认后提起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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