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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动产善意取得需要登记吗

2021-08-1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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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物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转移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取得该财产是基于善意且是有偿,第三人就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不动产是指不能够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那么特殊动产善意取得需要登记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特殊动产善意取得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善意取得需不需要登记还要看情况,不动产善意取得只适用于登记名义人无权处分的情况,但由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存在大量未登记房屋,尤其在广大农村通常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制度,而没有房屋的登记管理制度。未登记房屋的产权变动可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出让人即是未登记房屋的权利人;另一种是出让人并非是未登记房屋的权利人。小编认为这两种情况均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登记是物权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意味着未登记之物上就没有权利的存在,只要房屋的建造是符合法定手续的,该房屋上就存有合法产权,就不能随意否定交易行为的效力。

特殊动产善意取得需要登记吗

二、不动产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三、不动产登记有利于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登记具有保护善意取得的效力。在不动产处分人原本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是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则即使第三人是善意的,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也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特殊动产善意取得需要登记吗的法律知识,由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存在大量未登记房屋,尤其在广大农村通常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制度,而没有房屋的登记管理制度。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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