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2021-02-25 09: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很常见的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来说,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的保证范围内才能够是有效的,如果超出连带责任保证的一个范围,往往会产生一个无效的行为,那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二、债权诉讼时效有什么用

  债权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债权人利益(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造成债权人利益丧失)或损害债务人利益(如债权人通过非法行为发售债权)的法律纠纷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债权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方得知利益损害的日期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发生债权纠纷要如何处理

  1、非诉讼程序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

  非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连带责任的保证范围内,那么就可以进行连带责任的保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