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2021-07-12 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独生子女证明就是证明男女双方是符合独生子女证的领取条件的凭证,对此需要先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独生子女证明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父亲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第一孩,取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其他没有领养和生育过子女,也没有离婚和再婚。

  村(社区)意见:__________

  (盖章)

  镇(街道)意见: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

  经办人: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二、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三、独生子女证的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独生子女证明的内容主要就是男女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领养和生育过子女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