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执行裁定书提起异议期限

2021-08-09 17: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执行异议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一般来说,案件执行是需要案件相关当事人来进行执行的,那么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应该怎么样去进行执行异议的提出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执行裁定书提起异议期限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执行裁定书提起异议期限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所以在面临该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好时效限制。

执行裁定书提起异议期限

  二、被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被强制执行期限为: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 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手续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执行裁定书提起异议期限的相关内容,如果要提出不同的意见,就需要按照不同的意见的规定来提出来。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