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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2022-10-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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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的收取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案件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是50元至100元;如果涉及财产纠纷的,则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一、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怎么收取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的收取标准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况分析,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是50元至1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的,可以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多久

  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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