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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辞职之日算起吗

2021-04-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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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是光知道这一点还不行,要想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节点前申请劳动仲裁,还必须知道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辞职之日算起吗?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辞职之日算起吗

  一般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侵害或发生争议开始计算,拖欠工资问题是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辞职之日算起吗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2、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3  、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4、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辞职之日算起吗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事实上,只有因拖欠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才是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其他的争议的仲裁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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