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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工资保密制度

2021-04-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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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保密的问题,在劳动法上并没有规定,可以说是劳动法的疏漏,但是秉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双方协商一种便有效。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法规定工资保密制度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法规定工资保密制度

  目前我国法律对薪酬保密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禁止企业对薪酬进行保密,所以薪酬保密不违反《劳动法》的,是否合理要看公司制度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工资保密制度

  二、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三、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目前我国法律对薪酬保密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禁止企业对薪酬进行保密,所以薪酬保密不违反劳动法,是否合理要看公司制度的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法规定工资保密制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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