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包和雇佣的区别

2021-05-1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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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的明确能够减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遵循的合同生效规定要件。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针对承包和雇佣的区别的分析。希望对你们有用。
承包和雇佣的区别

  一、承包和雇佣的区别

  1、两者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

  ⒉两者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合同标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揽人交付的特定的工作成果是承揽合同的标的。

  3、两者劳务给付的从属性不同:雇佣关系的劳务给付具有从属性;而承揽关系中的劳务给付不具有从属性。

  4、两者劳务专届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经雇主选定,非经雇主同意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劳务;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属主要的部分交由第三人来完成。

  二、承包的概念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三、雇佣关系的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在如今社会上,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更加规范性。我们都知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双方意见达成后,终止合同。让市场交易更具有安全性。以上内容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承包和雇佣的区别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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