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2021-05-25 0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都是生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存在较多不同点,比如,管辖地法院不同,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也不同,除此之外,合同内容主体等等都存在不同。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一、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1、管辖地的法院不同。承揽纠纷的管辖法院优先考虑合同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再考虑加工行为地法院,但销售合同纠纷优先考虑实际履行地法院,再考虑合同约定的交货地法院。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以加工行为地为主要管辖地,而销售合同则主要以交货地确定管辖地,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法院的管辖权。

2、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定作物的特殊性,并按要求完成了加工任务;定作人则举证证明其提供了技术资料,支付加工报酬或材料费用。而在销售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应举证其已按要求交付了货物,买受人则证明其已支付货款。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除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外,还要承担因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力的结果责任。故在承揽合同纠纷与销售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承担的结果责任也是不同的。承揽人如未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重作、修理等违约责任,而不承担定作人据不接受工作成果的责任;销售合同纠纷中的出卖人如不及时提供货物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民法典中对承揽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三、承揽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

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承揽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承揽合同是有一种关于承揽定作方面的合同,一方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交付一定工作成果,而销售合同就是买卖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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