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2021-06-29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双方签了车辆买卖合同之后,另一个当事人不想继续该合同,想终止车辆买卖合同,那么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十四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三、解除合同哪些情形不需要承担责任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5、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8、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从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只要解除车辆买卖合同条款是合法的,就不会承担违约的责任,但如果解除的条件不符合规定,对于违约的一方必定就要承担责任,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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