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2021-07-14 13: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当现实状况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时,为了促成交易的达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灵活得变更。那么,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和保险方可以协议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变更保险合同的任何协议,保险方均应当在原保险单、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以资证明。除了协议变更之外当事人还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裁决变更合同的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主合同变更会影响保证责任吗

如果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减轻债务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三、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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