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特征

2021-07-30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合同只能约束在上面签名或者签章的人,但也有些合同约定是向其他人履行的。那么,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特征,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如何?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特征

  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特征

  (一)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合同当事人。

  (二)合同的当事人合意由第三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这种合同往往是基于债权人方面的各种原因,所以,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而生效力。

  (三)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

  (四)向第三人履行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难度和履行费用,如果增加履行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而是债权人的原因所致,债务人并无过错,故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二、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

  (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债务人基于对债权人的抗辩,可用以对抗第三人。比如,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可以对抗第三人,而不向其履行。

  三、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

  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如果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第三人主动代为履行债务的应征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

  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

  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此时应视为第三人拒绝履行,而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特征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一旦有纠纷,确定原被告主体是首要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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