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合同只要保证人盖章生效么

2021-08-0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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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当事人约定之后,打印合同条款,在我们签订保管合同之后,都是要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保管合同才生效,那么保证合同只要保证人盖章生效么?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只要保证人盖章生效么

一、保证合同只要保证人盖章生效么

债权人在写有保证人的主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即表示其同意主合同条款,也同意保证人担任保证人。因此,即使合同没有明确保证担保的其他事项,也不妨碍这种保证合同的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三、合同解除后果是什么

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

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

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

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保证合同只要保证人盖章生效么?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相关内容,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果大家对保管合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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