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归谁

2021-08-26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很多商业中,很多商家为了赚取利润,通常会出现一方将所有物卖给对方之后又重新将该物通过合理价格租回来使用营利,对于这样的情况通常很难决定租赁物的归属。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归谁?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向详细解答。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归谁

一、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归谁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融资租赁的租期是和设备的使用年限密切相关的,原则上和物件的使用寿命(折旧年限)相同,对于国家鼓励的特殊项目租期最短为三年。

随着创新租赁的发展,经营性租赁超过三年的物品有可能转换成融资租赁方式了。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承租人的意愿,选择不同的租赁方式。

我国的投、融资体制正在改革,折旧期限和规则将要发生改变,今后有可能由企业自己选择折旧方式,加速折旧实际上就缩短了租赁的期限。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

双方协商调解,司法机关调解、司法机关裁判等

(1)和解。和解是指在纠纷发生后,合同各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谈判、协商,对原合同进行变更、补充,或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等,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事项。和解达成的协议或约定,由双方自觉履行。

(2)调解。这里的调解主要是指民间调解,即在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的主持下,合同各方进行对话、协商,调解人从中斡旋、劝说,最终达成一致,由调解人制作调解协议书,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与这里所说的调解,程序和功能大同小异,但是都包含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不能单独使用。

(3)仲裁。仲裁是指纠纷的一方或双方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交由约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照法律和仲裁规则进行审查,查明事实,就纠纷事项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即为终局裁定,纠纷各方既不能再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明确的是,仲裁的启动要求纠纷各方已达成仲裁协议,对纠纷事项应提交仲裁解决和仲裁机构都要有明确的约定。

(4)诉讼。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以及和解或调解失败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以判决、裁定的形式对纠纷事项作出裁判。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归谁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对此,你您若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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