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编写注意事项

2021-11-13 12: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订合同时比较担心是对方给我们下套,故意在合同内容中设定了一些多收取的项目的情形,因此签合同时需要多注意,那么租赁合同编写注意事项有哪几项?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租赁合同编写注意事项

一、租赁合同编写注意事项

编写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下几个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二、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签租赁合同才用什么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租赁合同编写注意事项的内容,编写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正确、合同的权利义务有没有合法等,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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