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运人降低服务标准和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一样吗

2021-03-08 1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在平时我们需要承运货物时,就需要找到运输公司帮助我们,但这时候找法网小编想问一下广大网友们,你们觉得承运人降低服务标准和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一样吗?如果你们也不知道哪个好,就跟随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承运人降低服务标准和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一样吗

一、承运人降低服务标准和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一样吗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八百二十一条: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

二、货物在运输时受损,要找谁赔偿

货物运输损毁灭失,可向下列人员追偿:

1、承运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司机。如果司机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是事故发生,致使货物损毁灭失的,应当赔偿责任。只是一般情况下,司机是公司员工或受人雇佣的,托运人或收货人选择越过司机直接向公司或雇主追偿罢了。

3、其它肇事责任人。因发生运输事故导致运输货物受损的,其它肇事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热,如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它肇事司机。

4、保险公司。虽然保险公司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方,原则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买有保险的,双方就存在保险合同关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在向其他责任方追偿。

三、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5)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降低服务标准和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一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应该按约定承担运输的义务。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承担退票或者减收票款义务;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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