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出租备案登记去哪里办理

2022-03-06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许多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需要与房东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还需要进行房屋出租备案登记。那么房屋出租备案登记去哪里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出租备案登记去哪里办理

  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去哪里办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条件和对象范围如下:

  ·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登记要件(资料)进行备案。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五城区以及高新区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

  (二)提交材料

  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身份证明文件;

  3、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7、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单位出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

  (三)领取证书

  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有什么影响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是一种约束和保护。房屋租赁备案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出租备案登记去哪里办理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对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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