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人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2022-10-09 08: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出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交付出租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物的瑕疵担保;以及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是收取租金权;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等。
出租人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一、出租人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出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找法网提醒您,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二、出租人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出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收取租金权

  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4.租赁物的收回权

  三、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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