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办理过户一般要什么材料

2022-10-21 08: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办理过户一般要的材料有过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房屋办理过户一般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办理过户一般要什么材料

  房屋办理过户一般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二、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找法网提醒您,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民法典中过户之后多久拿房产证

  民法典对房屋过户登记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没有规定,而一般情况下,应该自登记之日起30天内发给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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