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不成立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吗

2022-11-30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不成立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恶意订立合同;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合同成立;以及违背诚信原则等,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不成立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吗

  一、合同不成立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吗

  合同不成立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三、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固有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