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2022-03-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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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一、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

  无约定的,过错方自己的婚前财产不会被分割。如双方没有对婚前财产做出过特殊的约定,需要看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婚前的财产,达成一致协议:比如过错方愿意将自己婚前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补偿给无过错方,那也是可以的。因为离婚协议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不侵害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不会强制干涉双方自由协议的。如果是诉讼离婚,不管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婚前的财产都不可以分割。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依旧是个人的婚前财产。

  二、婚前财产分割的知识

  (一)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婚前财产一般不能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的介绍,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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