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继承税收政策

2021-04-23 09: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财产继承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一件很幸福快乐的事情,相当于不劳而获一笔财产,如果有房产的话,房产继承不需要自己花钱或是贷款去买房,减轻了购房的压力。但,房产继承也不是一分钱都不需要话的,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税务的。那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房屋继承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
房屋继承税收政策

  一、房屋继承税收政策

  1、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2、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3、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二、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1、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 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3、多个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拖延,公证处就不能出具公证书。 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在非诉讼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4、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但此办法影响亲情, 费用也很高,应慎重考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房屋继承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综上,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咨询,大家的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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