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亲人他是在二十多年前跟现在的丈夫结婚的可是当时未领结婚证书,但是他们现在拥有一个22岁女儿,在女儿七岁大的时候男子曾用各种方法殴打女方,用各种言语辱骂女方,女方因受不了长期的殴打和辱骂当时一气之下把女孩留在了家里自己独自一人到了外地打工同时供养女儿在家里念书。而在这段期间女方还是同男方家人有联系因为家里有女儿在女儿还小需要母亲以及其他亲人的照顾与关爱,其中女方有十多年没有回过家,可是等到女儿大了以后经过女儿以及其他亲人的劝告男方的请求再次回到了这个家中,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女方回到家中把家里的房子装修好了以后男方在一次吵架的时候尽然要让女儿与妻子同时滚出这个家。而在这次之后男方便变回到是几年前的样子同样不论任何理由的辱骂请求回来的妻子,一致于妻子现在没办法在家里继续生活、。以上这样的情况该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去处理,其中共同建造的房子应如何合法分配。

2018-10-22 12:4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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