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青岛集体户口,女方是本地户口(和父母住一起,有一处老房)男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不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2018-10-24 10:0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这里有条件:房子当前价值要评估,你要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房子份额)
  • 房产应属男方婚前财产,因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可视为赠与部分份额。离婚时,房产属男方,女方占有很少的份额,具体份额结合结婚年限、贡献大小由法院酌定。
    关于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就财产问题能达成一致,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不能达成一致,需通过诉讼即打官司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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