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最近遇到个问题,想到很多方面,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帮我指点迷经。我想心里先有个数。
男朋友跟前女友有套准备结婚用的婚房,房本在男朋友手里,上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两个人分手了。房子所有的费用,都由男方单独出资,近期他们私下签署了女方放弃房屋产权等一切权益的协议,但没有第三方在场。
我在考虑和男朋友结婚的问题,可是他情况这么复杂,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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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
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
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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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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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有过错在先,你可主张协议无效。
二、《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们双方可
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收集对方有过错的相关
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在,会受理的。
三、你的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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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